這一篇文章我是把沈中華教授這本書的文章內容整理出來而已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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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 2 貨幣的意義
I 貨幣的意義
1 功能性貨幣
i 交易媒介(Medium of Exchange): 以物易物時代,要確認雙方的慾望一制性才可能交易
ii 計價的標準(Unit of Account): 以物易物時代,有N種物品,則須N(N-1)/2種交換比率
iii 延期支付的標準(Standard of Deferred Payment): 以物易物時代,物品品質難固定
iv 價值儲存 (Store of Value): 以物易物時代,只有部分物品有儲存的能力
2 習慣性貨幣
3 法定貨幣(Legal Tender)
i 無限法償(Unlimited Legal Tender): 債務人可以用法定貨幣清償全部債務,而沒有金額或次數的上限
ii 有限法償(Limited Legal Tender): 對償還的金額有限制
4 實證上的貨幣
i 替代彈性分析法
a 學者認為貨幣最大的特徵在於它有流動性(Liquidity),或稱貨幣性(Moneyness)
b 正式的替代性是利用"利率交叉彈性"(Cross Elasticity of Interest Rate)
ii 所得相關係數法
a 利用該項資產與實質GDP的相關係數來定義貨幣
b 目前央行"中間目標"為M2
II 貨幣衡量
1 M1A 流通在外的通貨(Outstanding Currency): 包括央行發行流通在外的現金+支票存款+活期存款
2 M1B : M1A+活期儲蓄活存款
i 活期存款 vs 活期儲蓄存款
公司行號 自然人&非營利法人
利率較低 利率較高
無最高存款限制 有最高1millison的限制(超過按活期存款利率計算)
3 M2: M1B+準貨幣
i 準貨幣(Quasi-money)指流動性較差,但在很多時間內可轉換成現金的帳戶,又稱近似貨幣(Near money)
,包含定期存款、可轉讓定期存單、定期儲蓄存款、外幣存款、外匯存款等
ii 流動性 M1A>M1B>M2 儲蓄性 M2>M1B>M1A
4 加權貨幣指數: 之前計算為簡單加總,加權貨幣利用貨幣性(流動性)來定義貨幣,意義是機會成本大的資產貨幣性較大
CHAPTER3 貨幣本位制度
I 商品貨幣
1 金屬本位制度: 任何金屬本位制度係指以一定重量及一定成色的某種金屬當幣材,且其本位貨幣的價值與其當貨幣的
商品價值保持一定關係,所以可說是一種"商品貨幣"(Commodity Money)
2 商品貨幣的最大特色是,它的內涵價值會等於它的貨幣價值
3 改變本位制度的原因
i 流動性因素: 貨幣是否太少
ii 安定性因素: 貨幣是否太多
II 銀本位制度: 指一定重量及一定成色的白銀作為本位幣材的貨幣本位制度
1 銀本位的三大缺點
i 銀價波動劇烈,使匯率不穩定,不利貿易擴張
ii 銀價下跌,使償付外債困難,卻未必能改善國際收支
iii 銀價上漲,使出口下跌
III 複本位制度: 指金與銀同時流通在社會上,並同時為本位制
1 依金幣與銀幣所含的純金及純銀量之比,規定其 鑄比(Mint Ratio)為 1:15.2,並可依鑄比相互兌換,稱法定比價
2 優點
i 流通性
ii 自然調節作用( Compension Action),及現代的無風險套利(No Risk Arbitrage): 格來欣法則; 劣幣驅逐良幣
3 缺點: 美國內華達州白銀產量在1870年後大增,破壞安定性
IV 金本位制度
1 共分三種: 金幣本位、金塊本位、金匯兌本位
2 在1914年世界第一次大戰爆發前,金本位是以金幣本位形式(Gold Coin Standard)表達,
1900-1914年是金本位的黃金時代
i 銀行發行"銀行券"(Bank Notes): 銀行有多少黃金,就發行多少銀行券,這稱之"十足準備"制,
民眾可持銀行卷隨時請求兌換黃金
3 金幣本位的優點
i 貨幣價值安定
ii 有助物價安定
iii 有助國際貿易
a 透過古典經濟學家 休謨(D. Hume)所建議的"價格黃金流量的自動調節機能"作用,
使各國金幣的匯率只在狹小範圍波動
b 貨幣供給減少 -> 物價大跌 -> 出口增加/進口減少 -> 貿易盈餘 -> 黃金進口 ->
貨幣供給增加 -> 物價大漲 -> 出口減少/進口增加 -> 貿易赤字 -> 黃金出口 -> (循環)
4 金本位成功的背景
i 沒有戰爭,石油危機等重大事件
ii 黃金自由輸出入
iii 兩國貿易平行發展
iv 商品生產大於黃金開採,使物價穩定
v 英國儲藏大量黃金,同時國力強大
5 金幣本位的崩壞: 戰爭
6 金塊本位: 有一定的數額才可兌換金塊,所以又稱"富人的本位制度"
7 金匯兌本位(Gold Exchange Standard): 可分為舊金匯兌本位(1926~1929)和新金匯兌本位(二戰後~1972)
8 舊金匯兌本位:
i 各國在1922年簽訂"熱內亞協定",建議使用金匯兌本位以減少黃金使用,全世界只需有一兩個準備國家維持該國
國幣與黃金的兌換,叫做"準備通貨"(Reserve Currencies),或"關鍵通貨"(Key Currencies)
ii 當準備國國力強盛,則此制度沒問題;若大國金融發生問題,則會傳染給跟他關聯的小國
iii 舊金匯兌本位崩潰: 當1930年,經濟蕭條
a 黃金價格上升
b 銀行擠兌(Bank Run)使人們對準備通貨失去信心
9 新金匯兌本位 - 美元本位
i 懷特提出一種可調整的固定匯率政策,在短期,匯率至多可在10%內調整,叫做"隧道"(Tunnel),所以又稱在隧道中
爬行
準備 -> 美元 (一盎斯黃金 = 35 美元) -> 黃金
ii 可分為兩個時期,
a 美元缺乏(1944~1958): 各國對美元有信心,拿貨物換美元
b 美元過剩 (1959~1971): 美國的赤字造成物價上升,大家失去信心後,提領黃金,美國總統尼克森在1971年8月
15切斷黃金與美元的聯繫,從此浮動匯率來臨
IV 紙幣本位制度
1 以前認為一定要用貴金屬、外匯當作準備,稱作"現金準備"(Cash Reserve),現在由現金邁向可用公債或國庫券當
準備,稱作"保證準備"(Fiduciary Reserve),所謂的保證已有信用擴張之意
2 準備的種類
i 十足準備發行制度 (100% Reserve Issue System): 優點為穩定人民對紙幣的信心,缺點是貨幣的發行量受到
金屬多寡的限制
ii 固定保證準備發行制度( Fixed Fiduciary Issue System): 在某金額以下的紙幣,依法以"保證準備"充當準備金
。若超過此金額,則須全部以"現金準備"充當準備金
iii 最高發行制度: 只對紙幣的最高發行金額有限制,對於準備內容未予限制
iv 比例發行制度: 只規定發行的紙幣金額,至少有一定比例的最低準備
v 伸縮性發行制度: 紙幣的發行量不受到準備的多寡而限制,隨經濟發展而作增減
CHAPTER4 金融市場簡介
I 基本名詞
1 甚麼是"金融市場"(Financial Market): Financing即是融資,故金融市場即是融資市場,更簡單說,就是借與貸的市場
2 在現實的經濟體系,收支相抵是不常見的,如果一個經濟體系的收入>支出,則為資金有餘單位(Funds Surplus Unit),
反之,若收入<支出,則為資金赤字單位(Funds Deficit Unit)。一個為資金提供者,一個為需求者
3 取得資金的方式可分為
i 間接金融(Indirect Finance),如銀行、保險等進行的資金溝通。銀行本身的資金自有部位
(position),扮演著自營商(dealer)的角色。但資金有餘單位不知道銀行把錢貸給了誰。
ii 直接金融(Direct Finance)指的是資金赤字單位,直接向資金有餘單位籌措資金,而不透過銀行。此時中介的劵商扮演著
經紀(Broker)的角色
iii 如果公司決定發行公司債,通常必須找一間綜合證劵商協助他訂價即拍賣,這叫承銷(Underwriting),這家卷商又稱承
銷商,此卷商推銷這家債卷時,必須充分揭露這家公司的財務訊息,以及經營狀況,稱為透明化(Transparent)
iv 共同基金的角色近於直接金融又不完全是
II 金融機構的功能
1 面額中介(Denomination Intermediation): 存款者的金額通常很小,貸款者的貸款金額通常很大,所以銀行扮演中介者
2 無風險中介(Default-risk Intermidiation): 個人因成本限制,無法對貸款者作調查,但銀行擁有較多資源
3 期限中介(Maturity Intermediation): 存款者的活存通常期限不會太長,但企業的土地購買、廠房建造等均須較長的時間,
銀行吸收短期資金,進行長期貸款
4 資訊中介(Information Intermediation): 銀行有專屬部門,隨時收集訊息提供給存款者及貸款者
5 風險的集合(Risk Pooling): 銀行資金龐大,可投資多種不同投資工具,相對的,個人資金有限,只能投資一兩種
6 經濟規模(Economics of Scale): 當金融中介日益龐大,則單位成本下降
III 金融市場的分類與結構
1 資本市場(Capital Market)與貨幣市場: 資本市場是籌措一年以上的資金的市場,,如股票與債卷,主要因協助廠商進行中
長期所需資金;貨幣市場只籌措一年以內的資金,主要為短期融資所用。
2 股權市場與債權市場: 債權市場指的是借與貸的關係,包括資本市場的公債、公司債、及貨幣市場的商業本票。投資人領的
是利息,當公司倒閉時,債權人有優先被清償的權利。股權市場(Equity Market)即是股票市場,是公司出讓經營權給投資
人,而投資人為股東,領的是股息,當公司倒閉時,股東分配公司的剩餘價值。
3 初級市場(Primary Market)與次級市場(Secondary Market): 初級市場又稱發行市場,當公司初次發行股票時,我們稱之
為初次公開發行(Initial Public Offerings, IPO),這家公司稱之為發行公司。當IPO後,公司可能臨時需要資金周轉,希望
能把手上有價證卷換成現金,則可以在次級市場賣出,所以次級市場又稱流通市場。
4 集中市場(Exchange Market)與櫃檯市場(Over-the-Counter Market): 集中市場的特性是產品計價的標準化,因此投資
人只需表達所需買進或賣出的數量與價格,再投過經紀商報價到證交所,當電腦搓合成功,買賣方就能在次個營業日交換股票
和現金,卷商扮演經濟的角色。櫃檯市場意指產品計價並沒有標準化,當投資人想買賣有價證卷,他必須親臨卷商的櫃檯去議
價。此時卷商扮演著自營商的角色。
IV 金融中介機構 (間接金融)
1 可分為貨幣機構與非貨幣機構
i 貨幣機構: 銀行、基層合作金融機構、中央信託局
ii 非貨幣機構: 郵政儲金匯業局、信託投資機構、保險公司
2 銀行: 簡言之就是同時從事"存放款"的業務,(郵局只存款所以不是銀行),銀行法設計下列四種銀行
i 商業銀行: 供給短期信用為主(1年以內)
a 依法可成立"儲蓄部"及"信託部",這兩部門幾乎可承作所有儲蓄銀行及信託公司的業務
ii 儲蓄銀行: 供給中期(1~7年)及長期(7~20年)為主
a 因為商業銀行可成立儲蓄部,一般企業對申請儲蓄銀行興致不高,國內沒有儲蓄銀行
iii 專業銀行: 以融資給特定產業
iv 信託投資公司: 吸收信託資金,辦理中長期信託與投資業務為主
3 信用合作社與農會: 信用合作社與銀河最大的不同在於,它是一個以人為中心,而不是以錢為中心的組織
銀行為"一股一票",而信用合作社社員為一人一票。信合社的放款有下列5項限制
i 放款不得超過當時存款的78%
ii 不得對入社未滿一個月社員放款
iii 對每一社員有最高放款額度限制
iv 放款必須有適當的保證或質押品
v 信用放款(即無擔保放款)不得超過存款總餘額的30%
vi 合作社的經營績效
a 轉存制度: 當信合社有多餘資金可轉擇合作金庫、台灣銀行等,資金不足時可向合作金庫融通
b 合作社免繳5%的營業稅,這兩項措施使的合作社的績效不至太差
4 合作金庫: 是基層金融(信合社與農會)之中央銀行
V 間接金融的機構(非貨幣機構)
1 郵政儲金匯業局
i 現行郵儲業務分為: 存簿儲金、支票儲金、定期儲金、劃撥儲金
ii 郵匯局轉存款經由時間的改變,金額轉存至中央銀行、交通銀行、台灣中小企銀、土地銀行、農民銀行
隨著環境的變動,轉存至中央銀行的比率越來越高,就等於被課100%的存款準備率
iii 現行郵匯局手上的大筆資金,不能放款只能購買政府債卷,當央行要進行公開市場操作時,郵局可以
金這些債卷賣出,換取台幣。
VI 信託投資公司: 即可經由信託與投資的組合
1 可分為"指定用途信託資金"、"代為確定用途之信託"
2 與商業銀行的差別為
a 關係人不同: 信託資金有"信託人"、"受託人"、"受益人",並具有"他益性",銀行存款只有銀行和存戶
b 收益之負擔: 信託採"實績分紅制",銀行不採用
c 出法點不同: 如為指定用途之信託,信託業務可說是依他人旨意並未他人利益著想,但銀行是謀求自身
利益,以自己名義從事資金營運
d 業務性質不同: 信託業務是基於"信託委託"關係,銀行是基於一般"債權債務"關係
e 無不定期信託:
f 繳存準備金: 信託資金須繳存"信託資金準備"(15.825%),但可用央行認可的有價證卷抵繳,銀行存款須繳存"存款
準備金"
g 發給憑證: 信託資金必須與信託人簽訂信託契約或髮給信託憑證,銀行則發存摺存單
VII 保險公司: 保險公司分產物保險與人壽保險兩種
VIII 票卷金融公司